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法定的教师职业资格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一经取得,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且非依法律规定不得丧失和撤销。
一、机构简介
包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拥有教育学、心理学两个一级学科,覆盖小学教育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三个专业,均为师范类专业。学院拥有长期从事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教学经验丰富,师资力量雄厚,是您通向事业成功的放心选择。
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我院将举办考前培训。现已开始接受报名。
二、招生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中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行业的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在职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生、社会公民均可报名参加中等和初等层次考试科目,高等层次考试科目只允许在职或拟聘任高校教师报考。
报考类别
| 考试科目
| 适用范围
| 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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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层次
| 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
| 各级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和成人高等院校
| 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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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层次
| 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
| 各级各类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各类职业技术学校
| 专科及以上,无专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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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层次
| 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
| 各级各类小学、学前教育机构
| 小学
| 专科及以上,无专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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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
| 幼儿师范或高中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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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内容及时间
阶段
| 培训内容
| 培训目标
|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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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系统培训
| 邀请理论功底深厚的专家系统讲解《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帮助考生全面掌握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
| 扎实基础
系统掌握
| 2010年3月-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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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精讲冲刺
| 邀请相关专家帮助考生梳理重点、全面复习,掌握考点、难点,冲刺题实战练习和讲解
| 掌握考点
轻松应考
| 考前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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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事项
1、咨询电话:0472-3993286;13224868833
2、联系人:许老师贾老师
3、报名地点:包头师范学院博学楼702室
4、授课地点:包头师范学院